市交通局门户网站于2020年12月04日,进行了有效期限已过的经营许可证/道路运输证注销前公告,现公告期限已过,仍未接到以下证件的延续申请。根据《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》、《浙江省道路运输证件换证办法(试行)》(浙运[2012]63号)规定,以下证件已作注销(过期业户名下车辆也一并注销),现进行公告(公告期15天)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下载:
嘉兴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过期数据——截止日期2020年11月30日.xls
嘉兴市道路运输证过期数据——截止日期2020年11月30日.xls
嘉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
2021年02月18日